1903 年,由于法国汽车联盟的积极推进而使法国成为世界上较早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汽车交通标志的国家。法国的交通标志当时在一块又一块黑色的木板上用白漆分别书写“左拐”“右拐“桥梁“危险的上坡路”等提醒司机注意的文字。
1908 年,在巴黎召开的首届国际道路会议上,曾提出统一交通标志的议题 高速路标志牌,决定实行国际统一的交通标志。要求与会的国家和地区把统一规定的“路不平 标志牌,交叉口, 弯路和前面有铁路横过“等交通标志符号画在三角形的木板上,用红线勾边,使之醒目 景区标志牌,但未达成协议。在欧洲、美洲、非洲多次召开会议 施工标志牌,讨论地区性或世界性的交通标志统一问题。欧洲各国乃至全世界的国家和地区的交通管理当局都把统一后的交通标志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中,并根据36不同国家的道路情况,有所创新和发展。
**车道标志
用以告示前方车道**车辆通行,不准其他车辆及行人进入。
a)公交线路**车道标志: 表示该车道*本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行驶。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前适当置。
b)机动车行驶标志: 表示该道路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c)机动车车道标志: 表示该车道只供机动车行驶。设在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
d)非机动车标志:表示该道路只供非机动车行驶。设在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的起点及各交叉路口和入口处前适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