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设置原则:
1、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路侧柱式交通标志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其板面规格、所在位置的线形特点和地形特征、是否有行人通行等因素 安全警示标志牌,悬臂、门架式等悬空标志净空高度应较公路净空预留20一50cm的余量。2、交通标志安装时 反光标志牌,标志板面的法线应与公路中心线平行或成一定角度。路侧安装的禁令标志和指示标志为0°一45°,指路标志和警告标志为0°一10°。悬臂、门架或附着式悬空标志安装时 施工标志牌,标志的安装角度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或前倾0°一10°。
交通标志牌主要标志可分为四种。①指示标志;通常为圆形和矩形,蓝底白色图案。用于指示车辆和行人按规定方向、地点行驶。如直行、左转、右转、停车、绕行等。②警告标志:通常为等边三角形(或菱形),黄(白)底黑(红)边,黑色(或深蓝色)图案。用于警告驾驶人员注意前方路段存在的危险和必须采取的措施。如预告交叉口、道路转弯、铁路道口、易滑路段、可能落石路段、不平路面、合流交通等*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