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反光材料的应用与选择 :1) 各级道路的交通标志原则上均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 2)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一~三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级反光膜可用于四级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 3)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线段标志,及城市地区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采用三级以上反光材料。 4)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间视认性。在有条件的重要路段 交通铝路牌,也可采用照明标志。
交通标志的颜色规定及参考相关色样。
交通标志牌文字规定 :
公路的指路标志应采用汉字,根据需要可与其他文字并用。当标志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应用汉语拼音,**名词应用英文。因版面规格限制时,部分英文可以采用缩写。
交通标志牌尺寸规定 :警告、禁令、指示标志的板面尺寸和指路标志的文字高度 路牌标志牌,应由公路的设计速度决定 路牌,指路标志的板面尺寸,还应考虑字符数量、图形符号、其他文字和版面美化等因素,其他文字与汉字高度的关系,地点应放在较左侧,地名由近而远、从上到下排列。如果几个独立的标志板组成一组 限高限速路牌 ,则各板的长度应相同。地点、方向标志中,直行标志应设置在较上部,其下为向左、向右可以到达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