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驾驶员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根据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7条3项表4中指示标志的尺寸,结合该地下停车场的实际情况,采用较小规格。即:指路标志为800×400㎜、禁令和指示标志为Φ600㎜。 2、交通标志采用δ=1.0-1.2㎜铝板贴日本NCI工程级反光膜 国标应急灯,分立柱式、附着式和悬挂式。 停车场辅助类 1、挡车器: (1)单杠式挡车器:用以停车限位,挡车器一般离车位后端1.2米保证停车时车辆不会发生碰撞,同时又不影响打开车辆后备箱。(2)橡胶挡车器:停车场内除车道外的每一个车位接近后端处设杆式挡车器。当车辆泊位时,挡车器可限制车辆与其他物体的隔离,以免车尾与墙体及其它物体相撞。 2、减速垄:在车速较快及驾驶员无法正确判明行车前方情况的一些路段安装橡胶反光减速垄(宽度340mm,高度50mm,黄黑间隔),用以强制车辆减速从而保证行车安全。橡胶减速垄外型美观,经久耐用 安全应急灯,而且双面装有反光片 酒店应急灯,使司机*确认。
9.2.3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2007年岁末,国家出台了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